第五章 竞赛场地ffice ffice" />
一、比赛在封闭的赛道内进行。赛场内设检录区、发车台、障碍通过区和冲刺计时区。
二、 赛道长度1500米—2500米,用于挑战驾驶技术的障碍设计不应少于20处,两个障碍之间距离不得超过30米。
三、 障碍设计的种类为:、单边桥、斜坡路(倾斜度小于25°)、飞越平台、跷跷板、油桶、浅水池等。
四、 场地应设置赛事控制中心、主席台、观众区、救援站、记者采访区、赛车维修区、车辆停放区
第六章 竞赛运行
一、车手的义务
1、车手应遵守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颁发的《全国汽车运动管理规定》、本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的规定,否则取消比赛资格。车队或其他成员的违规行为将可导致其参赛车手受到最重至除名的处罚。
2、车手比赛时必须带头盔和手套。这些护具必须符合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的有关规定,严禁穿着混纺或化纤质地的服装参赛。
3、车手比赛时必须沿赛道指示方向行驶。以任何形式逆向行驶者,将被除名。
4、车手比赛时必须按顺序通过障碍。以任何形式违背通过顺序,驶离赛道或部分及完全地回避障碍,以及走错规定路线者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5、冲过终点线后不减速行驶者取消比赛资格。
6、进出停车场、维修区和通行路线不减速慢行者取消比赛资格。
7、严禁在检录区、等候区、发车台、赛道、冲刺点、停车登记点和维修区加油,违者取消成绩。
8、比赛期间严禁车手和副驾驶员使用任何无线通讯设备,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9、领航员可以在发车点和冲刺点之间的比赛路段中下车引导车辆,但严禁其使用指定自救工具以外的人力协助车辆。领航员下车进行引导和自救时,其人身安全由车手和报名人完全负责。
10、车辆通过障碍时,允许在没有外力协助的情况下使用自救工具(防滑板≤ffice:smarttags" />1.2米,宽度≤0.3米、千斤顶、铁锹、绞盘)。车手在车辆检录时需向裁判出示自救工具。
11、发生重大险情,造成他人或组委会车辆、设施严重损坏或人员伤亡者取消比赛资格,车手及报名人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2、车手有义务维护组织者、赞助商的权益,有义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比赛的正常秩序和处理同其他车队的关系。
13、车手不得以任何理由做出任何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组织者有权根据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制定的《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比赛违纪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14、组织者将在赛前安排车手大会及赛车巡游,车手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如缺席,取消比赛资格;如迟到(以赛事主管宣布开会的时间为准),在预赛成绩中加罚3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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