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国汽车场地锦标赛比赛规则修改说明 在重新查阅《国际汽联汽车运动场地比赛通则》、《国际汽联汽车运动总则》 附件H、《2007年国际汽联一级方程式世界锦标赛比赛规则》、《2007年国际汽联 世界房车锦标赛》后,结合2006年比赛实际情况,修改如下: 更改条款: 整体调整 调整内容:原全国汽车场地锦标赛包括“1600CC”、“2000CC”和“康巴斯 方程式系列赛”三个比赛项目。现将“康巴斯方程式系列赛”更改为“方程式系 列赛”。 调整原因:以便概括全部可能列入全锦赛的方程式比赛项目。 136条款 调整内容:中国量产车赛1600CC组和中国量产车赛2000CC组最长比赛时 间从原60分钟,调整为45分钟。 调整原因:经过对全年6站比赛的完赛时间统计分析,上海1600CC组用时 41分,2000CC组用时 37分;珠海1600CC组用时 38分,2000CC 36分;北京 两个组别用时都在38分左右。另,现场观看效果,比赛日程需安排紧凑连贯。 最后鉴于电视直播原因,两个比赛之间必须衔接紧凑。 15条款 调整内容:1600CC组候补车手不得参加车队积分,可以获得车手积分。 调整原因:锻炼新车手,避免车队高薪聘请优秀车手以打击新车手的市场。
26条款 调整内容:在现有的中国汽联指派官员中,增加一名“赛事运营总监”。 调整原因:为了应对2007年增加的赛事推广及行政运做的形式。 24条款 调整内容:将原车手、车队经理、维修技师和车队计时员保险额度由原来21 万意外伤害保险和4万元意外医疗保险调整为,20万意外伤害保险和2万元意 外医疗保险。 调整原因:根据现有保监会规定的条款,所有保险条款必须在保监会已经批 准的范围内,不得增加新条款。由于21万意外伤害保险和4万元意外医疗保险 在保监会规定为月保形式。保费为180元。费用高且不适用场地比赛,现在保监 会批准的保险条款中,计划使用以每天为投保单位,保险费为25元/天的新保险 条款。这样可以节省车队开支。 33C和D条款 调整内容:规定1600CC组候补车手必须是上一赛季未在比赛中累计获得过 5分(不含5分)积分的车手。将原2000CC外卡报名选手可以以现有车队名义 报名的条款取消,规定外卡选手只能以个人车手身份报名。 调整原因:如果外卡车手可以以现有车队名义报名,对规模较小车队不公平。 52条款 调整内容:1600CC组赛车明确不可更改前驱和后驱形式。 调整原因:1600CC车队要求。 53条款 调整内容;将原车号分配以车手上一年度的积分为基础更改为以车队积分为
分配基础。 调整原因:以车手为分配基础会由于车手转会出现同一车队的号码不相临, 让媒体和观众不容易记住车手号码。同时将“4”“13”“14”“24”“34”车号跳 过不发。 60条款 调整内容:将原预车检地在各车队维修车间进行更改为按照《补充规则》时 间规定在车检区进行。 调整原因:由于实际工作发现,各车队不重视在维修车间进行的预车检。大 多数赛车在车检时间内还在调整赛车,无法达到车检要求,导致预备车检时间延 长多个小时。所以在《补充规则》中规定每个赛车的车检时间,强制车队在规定 时间内完成调整工作,进行车检。 68条款 调整内容:将原规定的每台赛车最多12条轮胎,更改为每台赛车最多10条 轮胎。 调整原因:由于轮胎是比赛开始后各车队的最大开销。为降低成本,在征求 “米其林”、“横滨”轮胎公司意见后,可以将轮胎数量降低为10条,且保证赛 车安全。 73条款 调整内容: 1600CC使用直排变速箱的赛车车重定为1015公斤。2000CC组 1850CC为分界的规则被取消了,最低车重更改为1110公斤,后驱重量更改为 1140公斤。2000CC组使用直排变速箱的赛车车重定为1140公斤。后驱直排变 速箱重量为:1170公斤。 调整原因:对直排变速箱和2000车重按照国际汽联规定重新定义车重。
75条款 增加内容:增加试车只能在比赛周星期三8:00至星期五11:00进行。 增加原因:鉴于大车队为了争夺冠军,通常从比赛周二就开始进行试车。大 大增加了车队参赛成本。试车期间仅以轮胎使用为例,某些车队单车测试轮胎多 过比赛中曾经规定的12条。所以规定试车时间可以适当降低车队间因试车而加 大的成本。 77和78条款 调整内容:增加所有赛车每年比赛中只得使用两台发动机,每更换一次发动 机,其在当站或下站计时练习中的发车排位将后退10个发车位。 调整原因:发动机是赛车改装环节中,费用最高且最容易损坏的部件。降低 发动机的极限调试工作,可以大大降低车队参赛成本,避免今年某些车队使用 10台以上发动机的情况再次发生。 101F条款 调整内容:将原来最多进入维修区位参加维修的技师数量由10名更改为6 名。 调整原因:达到降低大车队参赛成本和保护小车队的目的。 103条款 调整内容:取消1600CC组在决赛期间进入维修区换轮胎的规定。 调整原因:增加比赛的精彩程度,降低参赛成本。 119条款 增加条款:如果计时练习成绩超过计时练习最快车手成绩的120%将不允许
参加决赛。如果有车队连续3站都无法通过120%的门槛,将被处罚30000元罚 款。 增加原因:由于车手间水平差距较大,加上有些车手刚刚参加完培训就草草 进入全锦赛,对高水平车手在竞赛中的安全起到影响。在今年比赛中已经出现上 述情况,应各车队要求,在查阅今年所有比赛的计时练习成绩后,决定增加该条 款。本条款的使用可能会导致1600CC组和2000CC组2或3台赛车不能参赛。 为了避免有些车队利用本条款,有意慢跑,降低比赛开支,增加30000元罚款处 罚。 122C条款 增加条款:增加如果是计时练习成绩没有达到120%标准,不得申请末位发 车。 增加原因:处于安全考虑,避免慢车造成不必要的事故。 147F条款 增加条款:安全车带队时不得进入维修区,当带队进入维修区时不得维修。 增加原因:《国际汽联汽车运动总则》附件H和《2007年国际汽联一级方程 式世界锦标赛比赛规则》、《2007年国际汽联世界房车锦标赛》更新条款。 149条款 调整内容:原中断比赛后,赛车在红旗线后的排列方式为单排排列,更改为 交错排位。 调整原因:《国际汽联汽车运动总则》附件H和《2007年国际汽联一级方程 式世界锦标赛比赛规则》、《2007年国际汽联世界房车锦标赛》更新条款。 |